說明 本檔案為民國26年(1937)10月軍政部長何應欽呈請蔣中正裁示毛澤東所提擴充八路軍補充區案之公文。文中可知,八路軍收編之初,國民政府劃定20縣為八路軍募補區域,毛澤東以補充困難,向西安行營主任蔣鼎文提出希望能再增加10縣為補充區之電文。蔣鼎文將電文轉給何應欽,並加註其意見為增加5縣為八路軍補充區,並負責該區防務。蔣中正批示「緩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