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檔案為民國21年(1932)5月,國民政府送交中央政治會議追認派任蔣中正為豫鄂皖三省剿匪總司令,李濟深為副司令公文稿。文中可知該人事命令係先經由軍事委員會決定,再由軍政部轉呈行政院,經第三十五次行政院會議通過。國民政府乃將此人事命令交由中央政治會議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