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21年(1932)4月19日,國民政府依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呈報,任命軍政部長何應欽兼任贛粵閩邊區剿匪總司令,廣州綏靖主任陳濟棠為副總司令,以江西、廣東、福建三省邊區為範圍,積極準備剿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