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7年(1948)2月28日,臺中縣衛生院代電各鄉鎮公所,縣府1月15日已訓令飭遵轄下各衛生所定期實施種痘,由於痘苗不足,先著手第一、二次之接種,餘3次待痘苗補進時繼續辦理外,特制定「疫苗數量分配表」,要求速派員領取,並附發「種痘須知」,而北斗鎮衛生所當即配合臺中縣衛生院辦理有關疫苗送還、種痘事宜。3月5日並進行第二次疫苗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