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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76550000A/0035/294-4/1/1/001
案名 接收衛生器材
案由 規定本省遣回日僑衛生器材及其私有醫院房屋接收辦法令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5.1.1-3
來源機關 花蓮縣政府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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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5年(1946)3月22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訓令規定本省遣回日僑私有衛生器材及其私有醫院房屋處理辦法。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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