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5年(1946)5月25日,石油事業接管委員會成品經售處簽呈說明前臺灣石油販賣株式會社所有油罐車32輛雖曾由該會社列冊移交,但存放地點均未見註明,以致無法逐一點收,前曾製表通知各油庫分頭派員出發調查,茲經調查完竣彙報,並建請石油事業接管委員會轉函鐵路管理委員會於6月15日前將油罐車全部集中基隆或苗栗。石油事業接管委員會5月30日隨即行文鐵路管理委員會要求除查明2輛不明油罐車下落以及高雄燃料廠3輛油罐車不必集中外,其餘平均集中基隆火車站與苗栗火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