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據報有少數戶籍人員受百姓賄賂,將戶籍年齡塗改以逃避兵役,因此臺中縣政府特於民國36年(1947)5月19日代電除另派員密查外,希冀各鄉鎮長嚴格督察並轉飭所屬潔身自愛,幸勿以身試法。須知役政為國家主要政策之一,舞弊兵役罪刑甚重,一經發覺處死刑或有期徒刑。所有該轄內役齡男子除查填役齡男子名簿外,並應抄錄名單張貼於公所門前公告週知,如遇有漏丁填者亦應隨時補造名簿送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