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5年(1946)1月20日臺中縣政府彰化區署監盤人周恰勢所出具鹿港街長與鹿港鎮長移接之證明書:原鹿港街長丁瑞彬移交鹿港鎮長丁瑞彬之移接各該文件,乃於35年1月20日在鹿港鎮長辦公室,照「臺灣省各縣設置鄉鎮及街庄長移接辦法」,業經辦理清楚並無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