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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4/002.6/4010.2/5/020
案名 台灣光復案專輯
案由 頒發軍事接收委員會接收業務分配表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2.2.12-3
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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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5年(1946)2月7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命令,頒發該部軍事接收委員會接收業務分配表,要求各處室組切實遵照所分配接收物質種類實施接收。例如,警備總部經理處所接收之物資種類包括武器(含教育武器)、彈藥、工兵器材、化學武器、被服裝具,以及軍營財產。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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