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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4/002.6/4010.2/1/005
案名 台灣光復案專輯
案由 台澎歸來我國接收受降警備統歸陳長官負責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2.1.4-3
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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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4年(1945)8月28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令部長徐永昌建請蔣中正指派陳儀為接收臺灣受降主官,經蔣中正批准後,何應欽曾於9月1日電呈蔣中正說明副參謀長冷欣8月31日電開:據日方稱一、臺灣是否改陳儀接收,日方尚未接到我備忘錄通知。二、澎湖列島由何國負責接收。因此,9月4日蔣中正電令何應欽:一、澎湖列島應歸我國接收。二、臺灣併澎湖列島之受降、接收、警備統歸陳儀長官兼總司令負責。9月5日再電何應欽轉知日方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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