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4年(1945)10月25日中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暨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給日本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安藤利吉之命令(署部字第一號)第一則即提到日本駐華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已遵日本帝國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之命令率領在中國(東三省除外)、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及「臺灣澎湖列島」之日本陸海空軍於34年9月9日在南京簽具降書,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中正特派代表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無條件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