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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0031/0173/4032.01/01/001
案名 台灣民眾請願案
案由 據本會南方執行部呈陳台灣革命關要五點轉請察核施行令遵
事件年 民國31年(1942)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2.1.1.1-4
來源機關 國史館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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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1年(1942)1月,臺灣革命同盟會南方執行部主席張邦傑提出收復臺灣5項意見如下:一、懇請中央政府確定國策,以臺灣為我國領土之一,誓必與其他失地一併收復,以慰國人。二、懇請中央政府公佈臺灣為我國之一行省,臺灣人民即係中華民國國民,並飭地方軍政當局對於臺人之待遇一律平等,不得歧視,以示一視同仁。三、懇請中央政府准予通飭地方政府,將過去所有拘禁良善之臺灣同胞開釋,或交由本會執行部,分別具領,以安良善。四、懇請中央政府准予通飭地方軍政當局,將過去所有沒收臺灣同胞之產業悉數歸還,或交由本會執行部就近接管,以安生業。五、懇請中央當局切實援助本會,加強臺灣革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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