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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01010000C/0035/00171/0028/01/003
案名 電影攝製廠接收武德堂房屋
案由 呈送電影攝製場接收武德堂建物目錄請核備由。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3.4.12-2
來源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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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臺灣光復後,原日本總督府情報課及其所屬映畫協會之設備具有相當規模,接收人員建議利用設備拍攝電影,向不熟悉國語的臺灣民眾宣傳政府政策。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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