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件為行政院依全國慰勞抗戰將士委員會之建議,在全國推行春禮勞軍運動的訓令。此項運動以農曆正月初三做為春禮勞軍的日期,一方面藉以慰勞國軍一年辛勞,另一方面也要改正民眾春節期間過於浪費的情況。春禮勞軍活動先由重慶市開始組織,繼而向全國各省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