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26年(1937),蔣中正委員長指示軍政部部長何應欽,令傷兵醫院造冊將已傷癒員兵之所屬師旅、番號、姓名、籍貫、住院期間之品性等資訊限期一個月內造冊呈報。並令軍政部召集憲兵司令部,如有不法傷兵需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