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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15800000M/0083/企12/000002/0001/018
案名 大陸事務處理
案由 檢送「行政院各部會有關大陸工作之決策分工、程序與新聞發布事宜」,請參處。
事件年 民國79年(1990)~民國80年(1991)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10.3-5
來源機關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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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80年(1991)7月29日,陸委會通過大陸事務新聞發布原則,規定有關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之發言或回應,須統一由陸委會邀集有關部會研究會商後,再作適當處理。本檔案為陸委會將大陸事務新聞發布原則行文給相關部會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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