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臺灣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內政部於民國82年(1993)4月30日公布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正式以法令規範臺灣人赴大陸探親。民國84年(1995),內政部修改辦法,放寬公務員赴大陸探親條件,開放薦任九職等以下公務員得赴大陸探親。
臺灣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內政部於民國82年(1993)4月30日公布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正式以法令規範臺灣人赴大陸探親。民國84年(1995),內政部修改辦法,放寬公務員赴大陸探親條件,開放薦任九職等以下公務員得赴大陸探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