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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B3750347701/0046/3135067/67
案名 美軍士雷諾茲槍殺市民劉自然案所引起之「五二四」事件處理經過
事件年 民國46年(1957)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9.4-4
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法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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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五二四事件造成臺北衛戍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警備處長樂幹被撤職。本檔案為參謀總長王叔銘呈請總統蔣中正核示黃珍吾、劉煒兩人撤職後的處置方式,最終總統蔣中正核示兩人予以復職後隨即辦理退役。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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