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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32410000K/0093/011/1/1/040
案名 行政業務
案由 函轉總統為實現國民主權原理,防止中共武力侵犯台灣、片面改變兩岸的現狀,依據「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提出「強化國防」及「對等談判」兩項議題公投,並訂於
事件年 民國93年(2004)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8.9-5
來源機關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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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93年(2004)2月4日,行政院函行政院國軍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據「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總統提出「強化國防」及「對等談判」兩項議題公投,經行政院通過並訂於民國93年(2004)3月20日舉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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