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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A315800000M/0090/法19/000007/0001/001
案名 函轉為強化地方自治團體之職權請依憲法地方制度法規定檢討主管法律
案由 函轉為強化地方自治團體之職權請依憲法地方制度法規定檢討主管法律
事件年 民國90年(2001)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7.13-4
來源機關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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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有關地方政治體制,民國90年(2001)4月3日內政部函,為落實地方自治精神,請依「憲法」及「地方制度法」檢討主管法律有無不符此二法之規定,在尊重地方自治精神下盡速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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