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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B3750187701/0042/1571/40406444/128/094
案名 李曉芳等案
案由 叛亂犯簡君一名刑期執行屆滿思想未改正
事件年 民國51年(1962)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6.7-1
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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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43年(1954)簡金龍因參加叛亂組織入獄,判處十年有期徒刑,50年(1961)由國防部軍人監獄撥交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但因思想未改正,51年(1962)9月21日擬根據〈戡亂時期預防匪諜再犯管教辦法〉撥交勞動教育場所強制工作施予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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