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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B3750347701/0040/3132159/159/1/001
案名 胡正濤叛亂案
案由 檢呈被告叛亂一案原判罪刑擬予照准
事件年 民國40年(1951)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6.6-1
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法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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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戒嚴期間,胡正濤原是江西工業國大代表,民國38年(1949)7月立法委員楊不平、王徳輿召集南昌國大代表開會,胡正濤也受邀參與,會中發表背叛政府之言論,被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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