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戒嚴期間,政府頒布之「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立法三原則之一的反共,執行上可透過民國39年(1950)實施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檢舉、逮捕並審判之。該檔案為民國45年(1956)一名為史延溫因閱讀「中國的病根」,而被人檢舉,後依據「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被起訴。
戒嚴期間,政府頒布之「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立法三原則之一的反共,執行上可透過民國39年(1950)實施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檢舉、逮捕並審判之。該檔案為民國45年(1956)一名為史延溫因閱讀「中國的病根」,而被人檢舉,後依據「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