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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B3750347701/0040/3132173/173/1/001
案名 關汝雲等叛亂案
案由 檢呈被告數人妨害國家總動員及叛亂嫌疑案擬照原判核准
事件年 民國41年(1952)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4.4.2-5
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法局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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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戒嚴期間,河北省國大代表李華棟在臺灣經營赫德國際貿易行,因幫南海貿易公司墊付向臺灣糖業公司訂購砂糖之金錢,為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懷疑與中共有往來,以違反國家總動員法懲罰暫行條例等法令將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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