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主題
檔號 A307200000N/0038/C0/0001/02/002
案名 廣州通匯處卷
案由 電再規定臺幣匯率超過金圓券數目有關拍發通知匯率電報方式希知照辦理由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課綱條目
檔案資源編號 5.1.12-2
來源機關 臺灣銀行總行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說明

臺灣銀行總行代電各相關單位,若臺幣兌換券之匯率超過金圓券時,請即通報臺灣銀行以備因應。短短數日便即發電,可見兌換匯率的大幅波動情形。

關鍵詞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