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民國35年(1946)12月頒布「臺灣省地方自治三年完成計畫事項草案」後,並附「地方自治三年計畫完成事項草案進度表式」。民國36年(1947),各縣市陸續完成「地方自治三年計畫」,呈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核示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