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高鐵建設貫穿臺灣南北,而不論站體設施與軌道建設都牽涉到各縣市都市計畫的配合,與高鐵用地的徵收補償問題。高鐵工程籌備處後,即就相關問題進行研議。高鐵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及臺南等車站與地區的開發,是由原臺灣省政府、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及各站所轄縣政府共同合作,以區段徵收的方式辦理,民國 88 年(1999)精省後,相關作業由內政部接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