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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檔號 C2332022501/0038/E012-1/01
案名 新聞雜誌資本限制辦法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課綱條目 歷1b-V-2 辨識、解釋不同歷史時期的變遷與延續
地Ae-Ⅳ-2 臺灣工業發展的特色
地Bf-Ⅴ-2 產業分布與區位選擇
地Bf-Ⅴ-3 資訊革命與知識經濟
地Cb-Ⅴ-2 經濟崛起與轉型的歷程
檔案資源編號 9.6.1.3-2
來源機關 臺灣新生報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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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民國38年(1949)8月臺灣新生報社收到臺北市政府轉奉臺灣省政府公布之「臺灣省新聞什誌資本限制辦法」,規定各縣市登記的新聞雜誌社各有資本額的限制,如在臺北市或臺北縣刊行的新聞紙資本額要在臺幣一萬元以上,基隆、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地則是6,250元以上,該資本額以現金及自製印刷器材為限,不得以各種證券及其他不動產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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