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960年代,政府為整頓市容,開始推行以計程車替代三輪車,並輔導三輪車伕轉業。至民國56年(1967)時,臺北市仍有高達9,278輛的營業三輪車,仍待輔導轉為計程車司機、公路機關人員、工廠員工等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