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68年(1979)內政部興建國民住宅專案小組,由徐慶鐘任召集人,專案小組提議拆遷違章建築後興建貧民住宅、勞工住宅、農漁民住宅及其他低收入國民住宅,而公教人員住宅擬由中央及省市政府訂定興建辦法。 規劃採用集中興建或開闢新社區方式,並配合都市發展及都市更新計畫,以期改善生活環境;在鄉區不適合集中興建之農漁民住宅則可採用個別或村落型之興建方式。同時推行建材規格標準化,倡導營建技術機械化,並鼓勵採用預鑄住宅方法,以期大量迅速興建,降低造價、減輕居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