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民國34年(1945)9月4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以亨簽字第三七五號文快郵代電通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由其兼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指揮第六十二軍、第七十軍、憲兵一團等部隊負臺灣及澎湖列島之受降、接收、警備等全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