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接收臺灣總督府
檔案資源編號:
2.2.3.1-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接收臺灣總督府)
說明:
民國34年(1945)10月2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以「署(省)接字第一號」訓令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後連絡部長安藤利吉,臺灣全省已於民國34年10月25日歸入中華民國版圖,除軍事部分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負責接收外,原臺灣總督府及其所屬各機關、文件、財產、及事業等項,統歸長官公署接收,並要求安藤利吉指定一負責人員前去公署,聽候秘書長葛敬恩的指示辦理。
案由:
原台灣總督府及其所屬各機關文件財產等歸本署接收
案名:
台灣區日俘(僑)處理案
檔號:
0034/545/4010/11/179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安藤利吉;行政機關接收;陳儀;葛敬恩;臺灣總督府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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