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2.3.1-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接收臺灣總督府)

說明:

民國34年(1945)11月27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通知有關單位,臺灣總督府直屬各機關官舍,前經長官陳儀批准由秘書處接收分配,在辦法未定前,勿自行遷入以免造成混亂。

案由:

查本省前總督府直屬各機關官舍改由本處統籌分配,函請查照為荷。

案名:

警務處房屋分配事項

檔號:

0035/00171/0031/01/003

檔案來源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

關鍵詞:

行政機關接收陳儀臺灣總督府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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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接收臺灣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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