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2.2.3.1-2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接收臺灣總督府
說明: 民國34年(1945)11月27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通知有關單位,臺灣總督府直屬各機關官舍,前經長官陳儀批准由秘書處接收分配,在辦法未定前,勿自行遷入以免造成混亂。
案由:查本省前總督府直屬各機關官舍改由本處統籌分配,函請查照為荷。
案名:警務處房屋分配事項
檔號:0035/00171/0031/01/003
檔案來源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關鍵詞:陳儀;行政機關接收;臺灣總督府
事件年代: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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