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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2.3.1-1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行政機關接收>接收臺灣總督府

說明:
民國34年(1945)10月2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以「署(省)接字第一號」訓令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後連絡部長安藤利吉,臺灣全省已於民國34年10月25日歸入中華民國版圖,除軍事部分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負責接收外,原臺灣總督府及其所屬各機關、文件、財產、及事業等項,統歸長官公署接收,並要求安藤利吉指定一負責人員前去公署,聽候秘書長葛敬恩的指示辦理。

案由:原台灣總督府及其所屬各機關文件財產等歸本署接收

案名:台灣區日俘(僑)處理案

檔號:0034/545/4010/11/179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陳儀葛敬恩安藤利吉行政機關接收臺灣總督府

事件年代: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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