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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4.4.7-2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說明:

戒嚴期間,為了防範匪諜,公務人員必須互相作保,以花蓮東里國校為例,民國38年(1949)9月將防範匪諜連環保結人員造冊,圖中四位連環保結之教師,乃其中之一例。

案由:

電送本校教職員張喜等十六名防範匪諜保結及清冊請核備,查該校所送防範匪諜保結尚欠校長潘進寶及工役潘玉榔,羅阿塗等三名應即於文到三日內補具送希即遵照

案名:

公員任用保結

檔號:

A376550000A/0038/031-21/1/9/002

檔案來源機關:

花蓮縣政府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匪諜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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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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