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4.4.7-1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說明:

戒嚴期間,為了防範匪諜,制定〈戡亂時期檢肅匪諜舉辦聯保連坐辦法注意事項〉,針對機關、部隊、學校、工廠和團體,都必須互相作保,若有人有匪諜嫌移,作保之人必須負起相對責任。

案名:

防匪連結

檔號:

C2332022501/0038/E035-2/01

檔案來源機關:

台灣新生報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匪諜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民國43年(1954)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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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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