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土地改革>土地登記制的確立
檔案資源編號:
2.4.4.1-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土地改革(土地登記制的確立)
說明:
民國35年(1946)7月12日,高雄縣政府函送高雄參議會「臺灣省各縣市土地權利憑證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並依據該組織規程第三條規定,請高雄縣參議會推薦1名參議員為該委員會委員。
案由:
函送台灣省各縣市土地權利憑証評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由
案名:
總務及其他
檔號:
A376820000A/0035/029/1/2/019
檔案來源機關:
高雄縣議會
關鍵詞:
土地權利憑證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