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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1946)4月1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據國民政府頒布的《省參議員選舉條例》、《省參議會組織條例》,...
說明:成立臺灣省參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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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民大會是地方自治的基層集會,臺灣省政府在推行地方自治初期,相當重視村里民大會的功能。臺灣省政府不但對舉行村里...
說明:村里民大會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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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民國39年(1950)4月1日,行政院為順應此特殊情勢,以行政命令方式頒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臺灣各縣市首長改為直接民選,臺灣的地方自治逐漸步...
說明:地方政府與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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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光復後,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雖先後成立,但功能受到限制,也不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產...
說明:建議政府儘快實施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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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解嚴(民國76年﹝1987﹞)後,地方意識高漲,縣市政府與人民對參與國家權...
說明:國民大會建請中央落實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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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光復初期,設臺北市為省轄市。臺北市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事業發展較其他縣...
說明:省轄市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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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中國大陸雖以臺灣海峽相隔,國共戰爭的壓力仍影響臺灣。民國37年(1948)...
說明:軍民合作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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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光復初期,村、里長與鄉、鎮民代表皆由村里民大會選出,被選出者常有重疊現象。旋...
說明:鄉鎮民代表資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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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為集中民力促進地方自治、充實里民大會內容,訂定村里民大會的年度工作計畫...
說明:村里民大會年度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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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臺灣區日軍投降,臺灣光復。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業務業務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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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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