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彭明敏案
檔案資源編號:
4.5.12-2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彭明敏案
說明:
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等人被起訴後,國防部以其非法顛覆政府等罪名,判處謝聰敏十年有期徒刑,彭明敏和魏廷朝各判八年有期徒刑。
案由:
檢呈叛亂案覆判執行情形
案名:
彭明敏等叛亂案
檔號:
B3750347701/0054/3132534/534/1/00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法局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
事件年:
民國54年(196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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