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彭明敏案
檔案資源編號:
4.5.12-1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彭明敏案
說明:
白色恐怖期間,民國51年起(1962)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等人已開始發表不滿現實之言論,民國53年(1964)6月間,欲組織「臺灣自救運動聯盟」,並草擬〈臺灣自救運動宣言〉,結果在欲郵寄宣言印刷品之前夕,被臺北市警察局查獲,臺灣警備總部將其起訴。
案由:
檢呈彭君等叛亂案起訴書及處分書
案名:
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案
檔號:
B3750347701/0054/1571/007/001/35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法局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彭明敏
事件年:
民國54年(196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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