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4.3.5-4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專賣制度的實施與改進)

說明:

民國36年(1947)5月26日,臺灣省政府訓令,改組專賣局辦法業經臺灣省政府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通過,派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局長蔡玄甫前往接收,財政廳廳長嚴家淦負責監交。

案由:

為全飭負責接收台灣省專賣局並將煙酒公賣局組織成立具報由

案名:

專賣局、煙酒公賣局交接樟腦公司

檔號:

A375000000A/0036/0295/0001/0001/001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

專賣嚴家淦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專賣制度的實施與改進)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專賣制度的實施與改進)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專賣制度的實施與改進)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