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地方自治>鄉鎮公所
檔案資源編號:
2.3.5.1-3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地方自治(鄉鎮公所)
說明:
民國37年(1948)5月「臺灣省鄉鎮組織規程」修正27條條文,其中第1條修正鄉鎮除了辦理地方自治事項外,增加執行縣政府之委辦事項。
案由:
台灣省鄉鎮組織規程修正案文
案名:
鄉鎮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案
檔號:
0036/0012.1/0046/0001/008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
鄉鎮公所
事件年:
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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