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3.2.2-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國籍恢復與臺人返臺(回復臺籍姓名)

說明:

民國35年(1946)7月31日臺北縣政府行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說明該縣高山同胞當選鄉鎮民代表或候補人沿用日本式姓名,已依據「臺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名辦法」恢復姓名,併附臺北縣文山、羅東、蘇澳等三區「各高山鄉民代表及候補人業經依法恢復姓名表」。

案由:

電報高山同胞當選鄉民代表及候補人經依法恢復姓名察備

案名:

台胞回復國籍手續

檔號:

A375000100E/0035/065.2/13/1/007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姓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國籍恢復與臺人返臺(回復臺籍姓名)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國籍恢復與臺人返臺(回復臺籍姓名)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