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2.5.2-3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僑遣送與日俘遣返(留用日籍技術人員)

說明:

民國35年(1946)3月,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經與行政院長宋子文籌商准予留用日僑3萬5千人,作為工作人員7千人,眷屬2萬8千人,如工作人員需要7千人以上時,眷屬人數應相對減少,至總數仍以3萬5千人為限。

案由:

留用日僑工作人員經與宋院長商洽增為七千人眷屬二萬八千人

案名:

征用日籍人員法則及表冊

檔號:

0034/065.1/41/1/001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日僑留用日僑徵用宋子文陳儀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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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僑遣送與日俘遣返(留用日籍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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