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2.2.5.2-3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僑遣送與日俘遣返>留用日籍技術人員
說明: 民國35年(1946)3月,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經與行政院長宋子文籌商准予留用日僑3萬5千人,作為工作人員7千人,眷屬2萬8千人,如工作人員需要7千人以上時,眷屬人數應相對減少,至總數仍以3萬5千人為限。
案由:留用日僑工作人員經與宋院長商洽增為七千人眷屬二萬八千人
案名:征用日籍人員法則及表冊
檔號:0034/065.1/41/1/00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陳儀;日僑留用;日僑徵用;宋子文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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