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產接收>監理到接管
檔案資源編號:
2.2.4.1-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產接收(監理到接管)
說明:
民國35年(1946)2月21日,國民政府代電通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臺灣接收工作概況報告」情報一件,希注意。該報告第四點:「臺灣廠礦大小約在2千家以上,因人員不敷分配無法接管,目前採取監理政策,每廠派1人監理,且有1人監理數廠者,因人員器材兩感缺乏,開工者尚不及半數。」。
案由:
茲抄發台灣接收工作概況報一件希注意
案名:
國府交下台灣接收工作概況報告
檔號:
0035/021/59/1/002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日產接收;接收日資企業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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