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2.2.10-4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

說明: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維持日軍風紀起見,依據民國34年(1945)11月4日「臺灣地區日軍解除武裝後殘留憲兵之分配規定表」顯示,特准許保留武裝憲兵3,600名。

案由:

本部成立經過,前進指揮所之派遣,兼總司令及總部人員來臺經過工作報告書

案名:

臺灣警備總部工作報告(三十四年)

檔號:

0034/109.3/4010/1/00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憲兵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