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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2.2.10-4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

說明: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維持日軍風紀起見,依據民國34年(1945)11月4日「臺灣地區日軍解除武裝後殘留憲兵之分配規定表」顯示,特准許保留武裝憲兵3,600名。

案由:本部成立經過,前進指揮所之派遣,兼總司令及總部人員來臺經過工作報告書

案名:臺灣警備總部工作報告(三十四年)

檔號:0034/109.3/4010/1/001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接收軍事機關接收憲兵

事件年代: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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