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11.3.1-7

主題:

臺灣鹽業的發展與變遷>鹽味人生—那些曬鹽與鹽工的故事>曬鹽印記—從接收到國營獨占

說明:

1978年8月臺灣製鹽總廠訂定〈使用鹽運銷單照管理要點〉,單照種類計有「銷售憑單」、「銷鹽執照」、「運鹽執照」、「放鹽通知」等四種,必須有這些單照才能進行鹽的運銷。

案名:

製造用鹽

檔號:

0036/1620/0001

檔案來源機關: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研究所

關鍵詞:

銷鹽

課綱條目:

歷Ea-Ⅳ-7 臺灣工業發展的特色

事件年:

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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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鹽業的發展與變遷>鹽味人生—那些曬鹽與鹽工的故事>曬鹽印記—從接收到國營獨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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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鹽業的發展與變遷/鹽味人生—那些曬鹽與鹽工的故事/曬鹽印記—從接收到國營獨占
檔號:0036/1620/0001
案名:
製造用鹽